集团简介

——吉盐集团基本情况

  吉林盐业集团成立于1994年。在我国食盐专营体制下,是唯一受吉林省政府委托批发经营食盐的企业。集团主要承担两大任务:一是做强做优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二是承担吉林省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任务,确保吉林省合格碘盐供应。

  吉林盐业集团核心企业是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独立核算、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,集团所属45个子(分)公司分布在全省各市(州)、县(区)。吉林盐业集团实行人、财、物、购、销、存、储“七统一”的管理体制。

——吉盐集团主要职能

  按照国家《公司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盐专营办法》、《盐业管理条例》、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》、《盐业行政执法办法》、《吉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》、《食盐价格管理办法》、《食盐计划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吉林省盐业集团应承担以下职能:

 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吉林省委省政府盐业法规政策。统一经营吉林盐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。依法对子企业行使选择管理者、重大决策、资产收益等权利,并统一承担其经营的全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。

  (二)承担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在我省的具体实施。组织集团各子(分)公司,开展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。确保碘盐合格率、碘盐覆盖率、碘盐食用率三项指标的有效提升。有效保障居民食用盐和各类商品盐的供应。

  (三)执行中国盐业总公司下达的食盐购进计划。承担全省商品盐的经营。负责建立集团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。

  (四)对商品盐的购进、储存、生产、销售环节进行质量检测及监督管理,协助盐政、食药、质监、卫生等部门对防治碘缺乏病的宣传和管理。

  (五)承担全省食盐储备承储任务,按时对储备盐进行轮换,确保食盐安全,防止突发事件发生。

  (六)聘用或解聘集团所属各子(分)公司的领导干部,并负责对行业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
  (七)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。负责集团的投资、融资、企业并购、资产重组等资本运营活动,推动集团成员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。决定集团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解散和结算等事项。负责管理集团的名称、商标、商誉等无形资产。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。负责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、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。

  (八)负责修改集团公司章程,决定公司分支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,制定集团基本管理制度。

——吉盐集团主要成果

  吉林省是碘缺乏病的重病区,自然环境缺碘严重。碘缺乏病在我省分布广、危害大,过去由于对碘缺乏病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工作不到位,造成吉林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一度滞后,病、贫、愚现象十分突出,全省患病人数达93.7万人,闻名全国的“傻子屯”(吉林市青山村青山合作社)就是典型的碘缺乏病人集中居住地。自吉林盐业集团成立以来,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吉林盐业集团积极推行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,建立了全省碘盐质量保证体系,形成了省、地、县三级质量监测网络,强化了全省民用食盐质量的监督监测,同时,加强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宣传教育,使碘缺乏病在吉林省得到了有效控制,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。在2000年全国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中,吉林省以99.9分的成绩名列全国第一名,自2008年以来吉林省的碘盐合格率、碘盐覆盖率、碘盐食用率分别达到99.5%、100%、99.5%,三项指标始终保持全国第一。

  全省盐行业秉承百姓用盐安全、身体健康的重要使命,担负着社会和企业的双重责任,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,坚持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的经营管理思想,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为社会、为百姓做出了应做的贡献,无论是2003年非典疫情的发生,还是2011年日本的大地震,食盐遭受疯狂抢购时,党和政府一声令下,全省盐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挺身而出,克服各种困难,保证了全省百姓都能吃到放心合格的食盐,保证了吉林省食盐市场的供应和稳定。

  吉林盐业人将不断秉持转型、创新、开放、合作的经营管理理念,牢固树立在优势中创新、在创新中发展、在发展中壮大的企业发展观,力争建设一个百姓、国家、政府信得过的公益性企业。做转型发展的实践者、持续挖潜的改革者和价值创造的开拓者,成为新时代全新意义的追梦人!